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2026年寒假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根据学校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2026年寒假期间实验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并确保各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我院放假前后实验室寒假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一、放假前实验室自查工作
1. 各实验室须组织自查,重点对本实验室存在的易燃易爆品、特种设备、水电等集中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做好本实验室的水、电、气、门、窗及各种管路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安全。
2. 2026年1月8日上午9:00综合治理工作小组带领中心实验室管理员将对各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共同做好实验室防火、防盗、防爆、防腐、防泄漏等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
3. 对实验室自查或集中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立即整改,并及时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须在消除安全隐患的前提下制定整改方案,提交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备案并协助整改。
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1. 各教学及科研实验室要高度重视寒假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假期安全教育,同时结合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特点,认真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安排人员假期对实验室值班巡检,做好交期值班交接班,认真填写交接班及巡查、检查记录;根据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遇有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置,及时报警,并立即向学院分管领导、学校保卫处和教务处实践科等相关部门报告。
2. 寒假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对进出入人员要做好登记,要求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实验室内至少两人同时在场才可开展实验工作。所有人员离开之前请做好“四防、五关”工作,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五关即关好门、窗、水、电、气。
3. 认真做好各类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工作。按规定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管理;妥善保管、规范使用易制毒品,避免产生实验室安全隐患。
4. 加强危废物品管理,凡涉及产生危险废弃物的实验,应严格加强对实验危险废弃物(尤其是实验废液)的管理,存放危险废物场所或存储柜应有醒目安全警示标识,做好收储记录,不得将有害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并配备数量适当、消防性质匹配的灭火器材。
5. 针对冬季的极寒、冰雹、冻雨等恶略天气做好防范措施,防止因此类天气引发安全事故。
温馨提示:
火警电话:119;校保卫处:0512-52252110
医疗急救:120 ;校医院:0512-52251302
校维修科:0512-52251375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2026年1月6日
附件:
2026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值班表
值班时间 | 值班人员 | 联系电话 |
1.12-1.18 | 杨志刚 | 17715515612 |
1.19-1.25 | 曹珍 | 13636710506 |
1.26-2.1 | 郑丽雪 | 13862337448 |
2.2-2.8 | 潘红英 | 15895895582 |
2.9-2.15 | 韩晓磊 | 13776212517 |
2.16-2.22 (除夕到初六) | 王立新 | 13962495765 |
2.23-3.1 | 姚璐晔 | 139149498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