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届本科毕业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苏州工学院本科生奖励办法》(苏工学〔2025〕3号)等文件规定,面向2026届全日制在籍本科毕业生组织开展评奖评优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本次评选工作有关条件严格按照《苏州工学院本科生奖励办法》(苏工学〔2025〕3号)执行。本次毕业生评奖评优工作在智慧学工系统中完成。(信息门户—业务系统—智慧学工)
评选奖项面向毕业生个人评选: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包括创新创业奖、见义勇为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面向毕业生班级评选:优秀班集体。“单项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奖项,均由学生本人申请。“优秀班集体”由班级提出申请。如未在评选时间内提出申请,则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评奖评优工作按照单项奖、优秀班集体——综合评测和综合奖学金——个人评优的顺序进行。
5月17日前,学生申报“单项奖学金”,包括见义勇为,创新创业等;
5月22日前,班级申报“优秀班集体”,注:需在班级事迹中,填写班级考研录取人数,落实就业去向人数(以签订三方协议为准,不包括考研录取同学)
5月25日前,完成“主观成绩表”,签字确认,以班级命名,电子版发送邮箱937576634@qq.com。
6月6日前(以实际通知为准),学生申报个人评优。
注意事项:
1、单项奖中的团队成果,只有团队负责人(证书中的排名第一)为2026届毕业生的成果,才能用于本次申报。历次评定中已经使用过的成果,不能参加此次评定。学生用来申报创新创业奖论文奖”一般刊物“的学术论文须发表在中国知网可以检索到的国内省级(含省级)以上级别刊物。文件已经规定,团队奖务必由证书上的排名第一人申请。
2、优秀班集体的申报,班级全称务必要写班级最准确名称,不要简写。示例:小学教育(师范)212班。文件中对于班级优秀宿舍比例有量化要求,申报时需要填写文明宿舍百分数比例。
3、综测主观表需要针对政治表现、道德表现、诚信表现、学风表现、班团活动、社会实践、宿舍文明这7个方面打分,这7项按照百分制填入主观表,权重分别为2%,2%,2%,5%,3%,5%,6%,合计满分为25分,构成全部德育分。加减分将按100%比例计入综测总分,即主观表上加1分、综测就加1分。减分项目,只需要填入减分的绝对值,系统会自动做减法,注意不要填“-”负号。
4、由于本届4年制毕业生在其大一时进行过2次奖学金评定,本次4年制毕业生仅发放奖金的50%。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