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2020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5   阅读量:

    一、评审范围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审要求

    各学院必须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文件和学生手册《常熟理工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常熟理工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结合申报学生的基本条件和学生实际表现情况,认真组织初评。

    同一学生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

    三、评审条件

    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含10%),并且综合测评排名也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含10%),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上一学年学习成绩优异(2020年9月综合测评奖学金),综合素质突出,两次以上(含两次)获得三等以上(含三等)奖学金。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贫困生库中)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注意:1.国奖条件中的综测和成绩均需达到10%,申报条件10%不可将人数四舍五入。国奖原则上评定对象为大三学生(其他年级一般不予考虑,否则省里也会不通过,影响第二年的名额下发)。2.国家励志需要两次奖学金记录,且最近一次综测有奖学金3、成绩排名、综合测评排名须准确有效。4.核对学号、姓名、身份证号等学籍信息;

     

     

    四、名额分配

     

     

     

     

    学院

    国奖

    励志

    师范

    3

    55

    电信

    3

    67

    生物

    2

    42

    商学院

    5

    95

    材料

    3

    50

    纺设

    3

    68

    计算机

    4

    71

    外语

    3

    56

    机械

    2

    44

    数统

    2

    50

    电自

    3

    70

    汽车

    2

    49

    合计

    35

    717

     

    五、评审程序

    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须按规定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分别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各学院要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根据评审要求和评审条件,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在各学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定获奖学生名单和有关评审材料上报学生处审核。

    学生处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汇总、组织审核,提出本校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建议名单,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

    六、系统录入工作学院组织安排,此项工作另行通知。

    七、材料报送: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的纸质版以及相关证明材料请各班班长收集好于9月30日下午3点前交至执中楼601附件4、附件5汇总表的电子版请各班班长于9月30日下午4点前发送至邮箱479393341@qq.com,命名班级+人数+奖项。申报表具体填写要求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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