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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发布《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2024届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1   阅读量:

    关于发布《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2024届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提高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动手实践能力,学院鼓励学生走出校门,参与技术型企业的项目研发团队进行生产实习。在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的各专业教学计划中安排了必修的生产实习环节,学生必须按规定完成实习工作。为保证实习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实习管理办法:

    一、 实习管理工作组

    学院成立实习管理工作小组,负责管理和监督学院的实习教学工作,并制定和解释实习管理办法。

     长:  凌正飞

    副组长:陈梦玲  

     :周静亚  刘晓攀

     员:彭英云吴凌天齐斌、顾志良、朱益波、陈义勇、张扬郑丽雪、许静远、杨志刚、朱颖越、何卫刚、年级辅导员、各班主任

    二、 实习对象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所有专业的2024届学生,包括生物工程、生物制药、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质量与安全(专转本)专业。

    三、 实习时间

    1. 除医药生物技术现代产业学院外,2024各专业学生实习计划202310中下旬(第6周)开始部分专业因实训基地档期原因提前开展了专业实习环节

    2. 实习时长要求

    生产实习先后经历两个阶段:专业实习、毕业实习。实习时长应不低于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时长要求(下表)。

    专业名称

    生产实习

    阶段I:专业实习

    阶段II:毕业实习

    生物工程

    3周

    4周

    生物制药

    3周

    5周

    食品科学与工程

    3周

    4周

    食品质量与安全

    3周

    3周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转本)

    3周

    4周

    四、 实习方式

    1. 专业实习  原则上应集中在我校教学实习单位见清单安排实习学生校内指导教师协调下落实实习单位2024届毕业生为期3周的专业实习建议安排为:

    1周在校内进行,由任课教师负责组织学生理论学习或虚拟训练,可组织企业指导教师现场教学,在调研学生意向基础上落实实习单位及实习任务;

    2周为企业或高校实训中心集中学习,通常以班级为单位进行企业实习,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分批次,需保证每位学生能在2-3家代表性教学实习基地或在条件完备的高校工程实训中心集中完成专业实习任务;

    3周可安排在校内进行专业实习的讨论、总结或答辩等环节,完成资料整理、成绩评价等工作。

    2. 毕业实习 优先考虑在教学实习单位延续进行,允许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完成毕业实习。

    对自行联系的毕业实习,学生填写并提交自行联系实习申请,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实习内容要求专业学习联系紧密,实习过程中能受到严格的专业训练能达到预期教学目标。校内实习指导教师收集自行联系实习申请由系副主任汇总,交由学院审核。

    3. 补充说明

    学生有意向长期在教学实习单位实习并考虑后续就业的,实习教师可统筹安排该部分学生的专业实习与毕业实习,学生可从专业实习的第2周开始在我校教学实习单位长期实习。

    实习单位属于有较好技术力量的基地企业,实习培训时间超过半年,学生参与单位项目团队,在实习过程中能完成相关专业课程训练并且考核合格的可申请置换对应学期的课程学分。学分置换方法依据《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学分置换管理条例》执行。

    五、 实习考勤考核

    1.鼓励学生参与实习宣讲或就业宣讲,参与这类职业认知活动将作为实习平时成绩的一项依据。

    2.校内实习指导老师采用蓝墨云班课进行全程实习管理,包括定期与不定期考勤、实习现场照片上传、阶段性任务布置与信息反馈等。云班课过程性材料作为学生实习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学院组织专业教师不定期实地抽查,保证实习质量。

    3.实习成绩单位考勤、企业评价、实习报告综合由实习单位和学院统一完成考核。

    4.实习期间学生若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需要向学院带队老师请假,并向企业人事部门提出书面请假申请。

    六、 实习纪律规定

    1.为了确保师生员工在校外进行实习时的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其它方面的安全,各系实习前要进行实习动员、进行安全教育。

    2.学生要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保卫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3.学生在实习中,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调换工种和设备,更不得私自动用其他设备、仪器和车辆等。

    4.师生在实习期间要注意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要保管好个人财物和证件。

    5.实习学生凡离队活动时,必须向实习指导教师请假,在夜间不得独自外出活动。注意居住房屋的用电、水、气安全。

    6.实习期间严禁在江、河、湖、海中游泳、戏水,防止发生人身事故。

    7.严禁打架斗殴,对违反纪律,经批评教育不改者,可令其返回学校,不予评定实习成绩,并视性质、情节、态度给予纪律处分。

    8.实习期间如发生事故,实习学生和带队教师应及时向实习单位和学校报告。

    七、 其他注意事项

        实习相关文件及材料见附件。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文件“常理工教〔2014〕59号 关于印发《常熟理工学院实习教学管理办法》的通知”。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20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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