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生产实习是学生必须完成的实践环节。该环节旨在促进学生将所学理论知识与实际应用相结合,不仅是培养学生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的关键途径,也有助于学生深入了解行业现状与未来职业发展方向,从而显著增强其就业竞争力。为确保生产实习工作有序、安全、高效地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 实习管理工作组
学院成立实习管理工作小组,负责管理和监督学院的实习教学工作,并制定和解释实习管理办法。
组 长:罗 兵 凌正飞
副组长:陈梦玲 蒋 超
秘 书:周静亚 韦芊含
成 员:吴凌天、彭英云、许静远、郑丽雪、薛依婷、齐斌、顾志良、朱益波、陈义勇、张扬、周怡青、杨志刚、聂立双、年级辅导员、各班主任
二、 实习对象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所有专业的2026届学生,包括生物工程、生物制药、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专转本)专业。
三、 实习时间
1. 2026届各专业学生实习可以在指导教师的集中安排下,有序分批次进行。实习最早可从2025年7月开始利用暑期完成,也可以选择在2025年9-12月期间完成。
2. 实习时长要求
生产实习先后经历两个阶段:专业实习、毕业实习。各阶段实习时长应不低于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时长要求(下表)。
专业名称 | 生产实习 |
阶段I:专业实习 | 阶段II:毕业实习 |
生物工程 | 3周 | 4周 |
生物制药 | 3周 | 5周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3周 | 3周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3周 | 4周 |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转本) | 3周 | 4周 |
四、 实习方式
1.“专业实习-毕业实习-就业”一体化优先原则 学生有意向在实习单位长期实习并考虑后续就业可能的,校内指导教师可统筹安排该部分学生的专业实习与毕业实习,实习持续时间不得低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时长,学生应分阶段完成和递交相关实习资料。所选实习单位优先考虑学校教学实习基地或学院统一联系的实习单位。
2.分阶段实习安排方案
学生亦可选择分阶段依次完成专业实习、毕业实习,应主要集中在9-12月份完成。相关方案如下:
(1)专业实习
方案1:原则上在我校教学实习单位完成为期不低于3周的专业实习,校企教师共同指导,并完成资料整理、成绩评价等工作。
方案2:采用“校内+校外”相结合的形式,第1周在校内进行,由校内任课教师负责组织学生理论学习或虚拟训练,适当组织企业指导教师开展现场教学;第2周为企业或高校实训中心集中学习,通常以班级为单位进行企业实习,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分批次,需保证每位学生能在若干家代表性教学实习基地或在条件完备的高校工程实训中心集中完成专业实习任务;第3周安排在校内进行专业实习的讨论、总结或答辩等环节,完成资料整理、成绩评价等工作。
专业实习优先考虑方案1,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方案2,可分类分批开展。
(2)毕业实习 优先考虑在原专业实习单位延续进行,允许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完成毕业实习,毕业实习单位的选择尽量与就业挂钩。
3. 补充说明
各系基于调研和沟通后确定各专业实习具体安排,并报学院备案。校内指导教师应做好学生实习的组织协调、任务布置、指导管理和考核评价等工作,分类分阶段落实学生的生产实习任务,全过程掌握学生实习动态,保障实习质量。实习安全第一,所有实习学生均应事先签署“苏州工学院实习安全协议书”。各系组织为学生统一购买实习责任险,确保覆盖所有实习学生,可分批分时段购买。
对学生自行联系的实习(专业实习或毕业实习),学生应填写并提交“苏州工学院分散实习申请表”、“实习单位接收函”,自行联系单位的实习内容要求与专业联系紧密,实习过程中能受到严格的专业训练,能达到预期教学目标。申请表经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审批、班主任签字后,递交给各系副主任,再分批提交学院集中审核。
若实习单位属于有较好技术力量的基地企业,实习培训时间超过半年,学生参与单位项目团队,在实习过程中能完成相关专业课程训练且考核合格的可申请置换对应学期的课程学分。学分置换方法依据《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学分置换管理条例》执行。
五、 实习考勤考核
1.鼓励和要求学生参与实习双选、宣讲或就业宣讲,参与这类职业认知活动将作为实习平时成绩的一项依据。
2.校内实习指导老师采用移动信息化教学工具(云班课、学习通等)进行全程实习管理,包括定期与不定期考勤、实习现场照片上传、阶段性任务布置与信息反馈等。云班课过程性材料作为学生实习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学院组织专业教师不定期实地抽查,保证实习质量。
3.实习成绩由单位考勤、企业评价、实习报告等综合评定,由实习单位和学院统一完成考核。
4.实习期间学生若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需要向学院带队老师请假,并向企业人事部门提出书面请假申请。
六、 实习纪律规定
1.为了确保师生员工在校外进行实习时的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其它方面的安全,各系实习前要进行实习动员、进行安全教育。
2.学生要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保卫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3.学生在实习中,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调换工种和设备,更不得私自动用其他设备、仪器和车辆等。
4.师生在实习期间要注意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要保管好个人财物和证件。
5.实习学生凡离队活动时,必须向实习指导教师请假,在夜间不得独自外出活动。注意居住房屋的用电、水、气安全。
6.实习期间严禁在江、河、湖、海中游泳、戏水,防止发生人身事故。
7.严禁打架斗殴,对违反纪律,经批评教育不改者,可令其返回学校,不予评定实习成绩,并视性质、情节、态度给予纪律处分。
8.实习期间如发生事故,实习学生和带队教师应及时向实习单位和学校报告。
七、 其他注意事项
实习相关文件及材料见附件。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文件“苏工教务〔2025〕7 号关于印发《苏州工学院本科生实习教学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2025年9月